For Honor 賽事規則

比賽平台:PS4
參賽資格:擁有For Honor PS4版帳戶 之 現香港大專學生

對戰模式:
全部為Bo5,決賽為Bo7。

比賽賽制:

1 隊伍組成
1.1 每隊須有2個隊員(其中一位為隊長),不設替補。
1.2 賽事進行期間不得更改隊員名單。

2 – 參賽者
2.1 – 參加者在此次賽事中只可為一隊作賽。
2.2 – 所有玩家均有責任將比賽結果擷圖。.

3 地圖選擇
3.1 賽程上方隊伍可優先選擇地圖,對手則選擇紅藍防
3.2 地圖全部可以選擇,但必需為白天 / 黎明
3.3 模式:亂鬥 – 2 v 2

4 角色
4.1 所有角色均能使用。
4.2 如發現破壞遊戲之bug,大會保留ban該角色之權利。

5 自訂遊戲設定:
規則:
自動新增電腦角色:關閉
單次挑選:開啟
勝場數:5戰3勝
場次時間:3分鐘
裝備收態加成:關閉
聲望:停用特長
選項:
傷害:一般
復仇:開啟
復活:開啟
雷達:關閉

6 旁觀/串流
7.1 只有比賽主辦能加入旁觀

7 – 報告結果
8.1 如2.2 所列,所有玩家均有責任將比賽結果頡圖。.
8.2 勝出隊伍之隊長須將結果以電郵向大會報告。
8.3 如對比賽結果不滿,則由大會決定。

所有有關『大專學界電子競技聯賽』的規則、選手規範、戰隊調度、地點、賽程及舞台規範,以及對違規罰則,R.Evolvers擁有其最後的更改修正及最後決定裁決權。

所有登記報名之參賽者,代表已確認清楚了解本賽事一切規章守則 。